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社會中心/台北報導

扁家涉入的二次金改案、洗錢案今(16)日開庭,陳水扁強調,國泰、元大給的錢都是政治獻金,元大金控併復華金的過程他完全不清楚,「我紙頭無名,紙尾也沒名。」

本案今日召開言詞辯論庭,陳水扁表示,前中信金副董辜仲諒曾分7次給他3億元,高院今年6月判決認定為政治獻金;前國泰金控副董事長蔡鎮宇在88年捐給他的競選總統經費1億,還有蔡宏圖在他92年總統選前捐1億,與辜的捐款都是政治獻金。

關於元大金控併復華金過程,陳水扁說,他從未參與、協助、指示,幕僚馬永成曾和前元大金控營運長馬維辰、前財政部長林全在總統府會面,他也一無所悉,馬維辰也曾說政府完全沒幫上忙,馬家兄弟還怪林全偏袒國民黨。

他指出,以林全小心的個性,如果他有任何指示,林全一定會講出來,不可能保護他;「我紙頭無名,紙尾也無名」,陳水扁說,不管是併購案、金控給付政治獻金,他從頭到尾都不知情。

去年12月24日,特偵組依貪污、洗錢等罪起訴扁珍以及多名金控高層;另外,陳致中、陳幸妤涉為父母隱匿不法所得,也依洗錢罪起訴。


來自: http://www.nownews.com/2010/09/16/301-2646996.htm社區門戶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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